一、控制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C 控制室宜设置在环境噪声较小的场所;
C 控制室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设备容量确定,宜为大于12M2
C 控制室外的地面应光滑、平整、不起尘,防静电。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.1M,高度不应小于2.1M;
C 控制室内的温度宜为16-30℃,相对湿度宜为30%-75%;
C 控制室内的电缆、控制线的敷设宜设置地槽;
C 根据机柜、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,应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,槽的高度和宽度应满足敷设电缆的容量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;
C 控制室内设备的排列,将便于维护与操作,并满足安全、消防的规范要求。
C 系统的运行控制和功能操作将在控制台上进行,其操作部份方便、灵活、可靠。控制台装机容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留有扩展余地;
C 控制台正面与墙的净距不小于1.2M;侧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净距,在主要走道不小于1.5M,次要走道不小于0.8M;
C 机架背面距离墙的净距不小于0.8M
二、控制室根据需要将具备下列基本功能:
C 接收各种报警信号,报警信号的显示;输出各种遥控信号;
C 具有自身安全措施和内外通信联络;
C 应提供独立的220V、60A单相交流电源及相应的配电设备,并提供UPS供电或两路自动切换应急电源供电,以保障系统正常工作;
第四章 管线敷设说明
灯光控制系统
布线采用总线制方式,从管理中心出发,敷设一根5类双绞线(UTP5)环通各前端控制器;从前端控制器至前端执行器各敷设一根控制线(RVV4*1);总管至分支管道敷设1根DG20的钢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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